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组织观念和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强化作风建设,根据湖北商贸学院考勤制度,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教职工考勤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管理细则
1. 学院所有在职教职工实行每周签到制,每周三下午到学院办公室签到(不准代签),经学校或学院批准因公出差或外出学习超过一周的,回校后补签。如因故不能按时签到,每周五下午4点前须抽时间完成签到。不签到者,按学校考勤制度处理。
2. 学院所有在职教职工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学习、会议、集体备课或其他集体活动。因私不能参加学院集体活动,须向活动组织领导请假,未经批准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按旷工半天计,实际时间超过半天按实际缺勤时间计。
3. 教职工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签到制。不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次数超过全年总次数1/3以上者,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将此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4. 请假及请假期间待遇、考勤结果使用按本校最新考勤制度执行。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湖北商贸学院考勤制度执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