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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椒谈】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多维优势

作者: 时间:2023-10-23 点击数:

作者:姜宝莲(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民主是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民主好不好,关键在于其是不是具有彻底的人民性,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不仅是中国革命时期的旗帜,更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坚持的奋斗目标,是社会主义的生命。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断,这是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经过百年探索实践找到的扎根中国大地、切合中国实际、符合中国传统的人民民主形态,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民主。“统治主体”即国家权力归属是民主首先要回答的基本问题。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历经百年砥砺前行,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构建起覆盖960多万平方公里土地、14亿多人民、56个民族的民主体系,真正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彰显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广泛性。民主道路上“一个人都不能少”的民主实践,真正实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广泛持续有效的民主参与,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这完全不同于有些国家表面上是“一人一票”,实则为资本逻辑运演下的“少数精英统治”。起源于古希腊的民主原意是“人民的统治”,以公民的直接参与为基础。而在人类历史发展进程中,当资产阶级确立统治地位后,历经几代人的演变,已将民主概念窄化为“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民主精神也被矮化为人民每隔几年通过特定程序决定由哪个精英集团来统治自己的选举。在这样的精英民主模式下,广大人民早已经被排除在政治决策之外,对民主的信心也日益丧失,公民投票率呈整体下降态势。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如何统治”即如何保障人民真正当家作主是民主需直面的重大问题。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完整的参与实践既激发了人民参与管理、表达意愿的积极主动性,也切实保障了人民表达意愿、参与政治的现实可行性。一方面,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不断坚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体系,理论上坚持用“八个能否”“四个要看、四个更要看”标准来评价和审视该制度体系,实践中重视对该制度体系不折不扣的执行,将制度优势转变为治理效能,诸如“后陈经验”中“村务监督委员会”就是对该制度体系的有力践行。另一方面,灵活多样又极具烟火气息的民主参与实践渠道保障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性。人民表达利益诉求,参与政治决策、政治管理的通道除了各层级的民主选举之外,还有诸如民主恳谈会、听证会、网络议政、远程协商、“基层立法联系点”“小院议事厅”“板凳民主”等丰富且通畅的基层民主实践形式。无论国家发展大事、社会治理难事,还是群众生活琐事,人民利益要求既能通畅表达,也能有效实现,党和国家真正做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2023年全国两会将“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立法法》的事实,再次彰显法律和制度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真正实现民事民定、民事民办、民事民议,人民当家作主,有效防止人民只有在投票时才被唤醒的虚假现象。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统治实效”即民主的实践效能对民主具有决定性意义,民主运行的有效管用性是民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直接关切着民主是否能够长久地持续稳定运行。好的民主一定是实现良政善治的,是推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是解决人民急难愁盼的,是满足人的自由全面发展需要的,也只有这样的民主才能真正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对马克思主义民主理论的伟大实践。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民主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建立了共和国,基本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石。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新时代十年来,中国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同样得益于人民民主焕发出的强大治理效能。全过程人民民主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物质基础,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确保劳动者在政治和经济上都得以解放,成为物的主人,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彰显,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活力不断解放和增强,社会创造力极大释放,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进步拥有了源头活水,真正做到人民当家作主,实现了对西方资本主义民主的扬弃与超越,对人类政治文明和人类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本文系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甘肃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长效机制构建研究”(2023A-014)、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基础与发展路径研究”(22ZDA067)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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