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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商贸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诗词讲解视频大赛

作者: 时间:2024-04-16 点击数:

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经典诗词中所蕴含的民族正气、爱国精神、道德情怀和艺术魅力,引领古典诗词教育发展,以诠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涵,彰显中华语言文化魅力为目标,通过短视频方式,引导广大学子亲近中华经典,把文化育人作为继教师教育之外的学校教育又一特色,同时,探索以文化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模式,在全校营造传承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马克思主义学院举行湖北商贸学院第二届中华经典诗词讲解视频大赛。活动情况如下:

一、组织单位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参赛对象

全校本专科生(已参加第一届大赛的获奖选手除外)

三、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

四、内容要求

讲解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内容应为教育部统编版中小学语文教材或列入普通高等教育国家级规划教材的大学语文教材中的一首古典诗词作品。作品应结合个人生活经验与感受,讲解诗词作品,并阐述诗词的意义与价值,使用多媒体及其他创新形式录制讲解视频。视频应包括参赛选手诵读诗词、讲解诗词两部分,单人录制,视频可选择配乐,鼓励选择与诗词意境相应的实景拍摄。

五、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为2024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5—8分钟,清晰度不低于720P,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参赛者须出镜;

2.视频开头须注明诗词作品名称和作者、参赛者姓名、单位等信息;

3.参赛作品一经提交,视为同意大赛工作组获得无偿播放的权利;

4.视频文件作品名按“参赛者单位+姓名+作品名称”用企业微信发送给武汉、咸宁校区联系人。联系人:冷翰林(武汉校区) 张培(咸宁校区)

六、评审及后续工作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所提交视频进行评审,本次大赛根据名次的排列,选择优秀选手代表湖北商贸学院参加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的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

七、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系列活动,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最佳组织单位若干名,对于参赛获奖学生按学校第二课堂的相关规定可获得相应积分并颁发获奖证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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