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育教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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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2-03-25 点击数: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良好的教学秩序是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必要和及时的教学检查则是维护优良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按教学计划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日常教学检查

由部门会同各教研室主任组成日常教学检查组,负责对思政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日常教学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以杜绝任课教师上课迟到、早退、私自调课、代课等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的发生。

  1. 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师、教材、课表落实情况,检查专兼职教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课件的完成情况,第一周的课堂情况。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期初教学检查方案并逐一落实留档。

    三、中期教学检查

    中期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进度与授课计划是否相符,如不符原因是什么;实践教学的内容开展情况;教学文件是否齐备;一段时间以来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中期教学检查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安排,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教学检查的范围包括本教研室负责的所有课程(包括专、兼任教师和外聘教师所担任的课程),检查时间为第8-10周。各教研室要在规定时间内将教学检查的结果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教学秘书汇总,由分管教学院长审阅后报学校教务处。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是对全学期的教学工作进行的总检查,时间安排在学期结束前进行。其重点内容侧重于试卷质量、评卷规范、学生成绩分析及教学文件的归档工作。

    四、试卷的检查与审批保密

    考试既是对学生学习情况的考核,也是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考核,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程序。教研室在考前要做好辅导、答疑工作,监考安排、出题、试题的标准答案及评分细则、试卷评阅安排等工作。考试的试卷必须经教研室和部门检查审批后,方能送教务处打印。对试卷的审查包括考试前对试卷深度、难度的审查,也包括对试卷批改情况,试卷分析情况及学生成绩的审查等。一经审批完毕,教研室和教师做好保密工作,原则上不得自行变动,如需变动,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五、部门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开展检查性听课和教师相互听课活动。

    部门教学督导组,教研室主任开展检查性听课以及教研室教师之间的相互的听课活动也是教学检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教师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教研室要落实已有的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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